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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昨天三讀會討論北市府提案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其中北市財政局主張房市交易回穩,合理銷售期應為1年,但有市議員認為,沒有建商會可以賣屋卻故意不賣,最後經現金回饋 信用卡 2018協商通過,7月5日起取得使照新屋,寬限期延為3年採1.5%稅率,另回溯到2014年7月1日至今未賣出的房屋,再享2年1.5%稅率。



北市稅捐稽徵處估算,北市府將因此少徵3.85億元。財政局表示,2015年送審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是就起造人興建待出售的住家用房屋,於信用卡繳學費分期零利率起課房屋稅1年內未出售且空置者,修正稅率為2%。辦信用卡送贈品銀行信用卡繳稅免手續費

北市府少徵3.85億但依財政部今年1月13日函示,房屋如果不具囤房性質,房屋稅徵收率應從最低法定稅率1.5%起考量,因此同意這類房屋在「合理銷售期」內可以調降稅率至1.5%。引發討論的是,合理銷售期設定多久才「合理」?財政局主張,六都在7月3日公布6月建物買賣移轉件數,合信用卡刷卡優惠比較計2萬351件,均創下今年以來的單月新高,其中台北市更是連續2個月站上成交量2000件大關,雖然今年年初買氣一度趨緩,但在降價風潮和交屋量支撐下,回穩態勢已逐漸浮現,合理銷售期應為1年。但國民黨市議員王欣儀認為,起造人蓋房子的目的就是趕快賣出,若1年可賣掉,為何要拖到3年?民進黨議員洪健益也說,哪個建設公司會可以賣卻不賣?民進黨市議員周柏雅認為,房市景氣每年都有起伏,一般訂出合理的銷售期限應該是9個月,他質疑這樣對2014年就取得合法使用執照、到現在還未賣完的空屋,有必要維持優惠稅率降到1.5%嗎?盼市府在未來房市景氣好的時候也能適時調整。調節房市 有賴政府國民黨市議員王鴻薇表示,市府所提修正案中,例如一般房屋拿出來出租做為社會住宅使用、勞工宿舍或學校宿舍等,費率都是1.5%,如今給予建商也是1.5%,恐讓大眾認為是提供建商較好的稅率。她說,市府接受議會的調整,未來請市府不要只當白臉,讓議會當黑臉,「沒有賣不出去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稅制不是要特別打壓某個產業,建議市府在未來房地產景氣回升或當市民認為價格高到需要政府調節時,應提出對策。(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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